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6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参加大会。近日,张文显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专访。
记者:参加党的二十大,您的整体感受是什么?在审议二十大报告的过程中,让您最有感触的部分是什么?
张文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经过全体代表和全党同志共同努力,党的二十大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这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是一次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大会,是一次新老交替、有序进退、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振奋人心、鼓舞斗志、催人奋进的大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要成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大会高度评价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党的二十大主题,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新目标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报告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给我深刻印象的一大创新是,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一个部分,即第七部分,这在我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也反映出我们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有了新的认识。这一新体例新格局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这一部分内容共设有六段,前两段是总论,后四段是分论。总论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和整体布局。分论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在这些任务和工作中,突出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二十大取得的重要政治成果。这次大会给代表们印象极其深刻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强调中央委员会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家集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标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肩负着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新征程上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使命,应当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家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坚强、同心同德,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信赖和拥护的政治家集团;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善于治党治国治军,不断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新胜利的政治家集团。
党的二十大还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对党章进行修改。党的十三大以来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值得高度关注的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后,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同时增写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内容。
10月23日上午,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这充分体现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报告,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决拥护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和各项决议。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张文显:报告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五个方面对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伟大变革进行了精辟概括,归结起来就是“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国法治建设站在了新起点,踏上了新征程。
报告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来看,一个现代化的强国必然是法治强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成之时,也将是法治现代化实现之日。这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也可以看作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
报告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是总体目标。
报告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法治领域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这一主要目标任务是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需要、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要求而提出的。围绕这一目标任务,二十大报告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线,对今后五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每一项下又包括许多具体要求。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此您如何解读?
张文显: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战略命题,其核心要义是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党的建设,国家治理、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军队治理、社会治理、“一国两制”、对外事务等纳入法治轨道。这就必然要求法治先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修好法治之路、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以良法善治引领、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行稳致远。
党的二十大响亮发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号令。这既是未来五年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任务的题中之义,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工作部署的预期成效和检验标准。这一命题内涵丰富、意义深刻。总体而言,就是把国家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程序、法治的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察、依法司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在国家各方面工作中、在治国理政各个领域,实现法律规范全覆盖、依法治理全链条、良法善治全方位,使法治成为国家工作的崇高理念、坚定信仰、常规思维和基本方式,成为引领、规范和保障国家各方面工作的“轨道”,以国家工作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在这一过程中,法学该如何发挥作用?
张文显: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实践科学,是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概括,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支撑学科,是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法学界要守正创新、推陈出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法学,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要加强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把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总主题、总目标、总抓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这一总抓手,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工程。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形成必将成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成果和重要标志,也必将是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强大动力。通过推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国法学将实现从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到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的根本转变。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必由之路。如何在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推进法治现代化,没有任何现成的答案,我们只能用自主创新理论回答法治现代化的“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用自主性原创性理论指导自主性原创性实践。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既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科学工程。一方面,必须动员整个法学界、法律界和理论界广泛参与,形成法理学、法史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各个部门法学和交叉学科统筹推进的合力;另一方面,必须遵循法治文明发展规律和法学知识体系生长规律,以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科学理论、科学方法来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前瞻视野、科学预判和深刻理解来把握中国法治和世界法治的发展趋势及其客观规律,尤其是数字科技与法治体系的深度融合必将推动人类社会规则变革、秩序重构、社会变迁的规律和趋势。
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科学回答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前途命运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打造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思想芯片”,破解法学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坚持守正创新、推陈出新,使法学学科建设跟上时代发展,体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
记者:对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肩负着怎样的使命任务?新时代新征程对中国法学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张文显: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会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为行动、见之于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许多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新要求,极大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和实践内涵,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战略命题,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丰富发展。
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显著的精神标识,是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一个主题词。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和实践不断引向深入,围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加强研究,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扎实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参与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等开展研究,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奋力谱写“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壮丽篇章。